关于申报2021年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高物课教指字[2021]01号

教指委工作
教学研究项目工作委员会
2021-05-10 09: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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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动“大学物理”和“大学物理实验”课程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和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职责的精神,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在全国高等院校开展2021年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现将2021年教学研究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不限于此):“大学物理”和“大学物理实验”课程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在线教学、课程评价的研究。

2.立项申报、审批办法和日程
    1) 本次采用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要求各立项申请人于2021年6月1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寄送至对应的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1日,网络申报网站: www.dwjzw.cn。网络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 各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组织本地区专家组初评所管辖地区高校的申报项目,每所高校限额申报1项,每个地区限额推荐10项,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初评,并对所推荐的项目申请书签署推荐意见。
    3) 教指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地区工作委员会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分地区限额批准立项研究项目。
    4) 教指委将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网评工作,7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终评工作,7月份发布2021年批准立项通知。
    5) 对上述批准立项的每个项目,教指委将提供3000元研究经费,并拨至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
    6)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起止年限为两年。

3.项目管理和验收办法
    1) 项目管理: 采取地区工作委员会和专家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日常联络主要由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
    2) 项目中期检查:由教指委各地区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3) 项目验收办法: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立项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撰写并提交反映项目成果的研究论文,教指委将组织验收或鉴定并对优秀项目给予表彰。

4.项目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东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霍雷
    电子信箱:lhuo@hit.edu.cn
    通讯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理学院物理系(邮编 150001)

    华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焱
    电子信箱:li@pk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5号北京大学物理学院(邮编 100871)

    西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戴剑锋
    电子信箱:daijf@lut.cn
    通讯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理学院(邮编 730050)

    华东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蒋最敏
    电子信箱:zmjiang@fudan.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物理学系(邮编200433)

    中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瑜
    电子信箱:jiayu@zzu.edu.cn
    通讯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物理学院(邮编 450001)

    西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建华
    电子信箱:zhujh@sc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物理学院(邮编 610064)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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